2021年8月17日东营市潍坊商会第二届第十二次会长会议通过
(试行)
为进一步完善东营市潍坊商会管理制度,加强对会员单位重大事项的管理,监督会员单位依法依章开展工作,确保会员单位“两个健康”发展,根据《东营市工商联直属商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》精神,依据《东营市潍坊商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东营市潍坊商会所有会员。
二、报告内容
1、单位注册事项变更、注销登记;
2、单位开展的重大庆典活动;
3、参加上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;
4、单位获得上级荣誉和奖励情况;
5、单位违法违规受到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等情况;
6、单位取得上级认定的科研成果;
7、以单位名义承办上级部门主办的大型研讨会等活动;
8、单位开展涉外活动、涉港澳台、民族宗教等活动;
9、以同单位名义加入其它社会民间组织;
10、单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;
11、建立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变更情况;
12、参加公益活动,慈善捐赠情况;
13、抢险救灾、见义勇为事迹;
14、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提高思想认识。充分认识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、必要性,切实抓好本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2、严格报审程序。认真填写《重大事项报告表》,由单位会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3、主动公开公示。确需公开的活动事项,应主动进行信息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4、因不报告、并未经审批的工作而产生一切不良影响,依法追究会员的责任。
附:东营市潍坊商会会员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表。
东营市潍坊商会
2021年8月17日